新华时评:用法治革除吃“野味”的陋习
新京论:革除食用“”陋习,法治手段不可或缺
在华夏大地的北京,近日有一热议话题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及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相关决定,这一行动得到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资源。近年来,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仅危害了人类自身的健康,也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了巨大的风险。我们必须认识到,滥食野生动物是一种陋习,更是一种对自己、对他人、对大自然不负责任的行为。
我们必须正视的是,一些地方之所以滥捕滥食“”现象屡禁难止,除了错误的观念作祟之外,法制的不完善、执法的不严格、监管的乏力也是重要的原因。我国拥有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然而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空白,非法交易利润高、违法成本低等问题尤为突出。这导致了一些人为牟利而不惜铤而走险。
用法治手段革除食用“”的陋习显得尤为迫切。完善立法、及时“补缺”是当务之急。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的修改完善正在提速,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定更是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这是一个强烈的法治信号,表明我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惩治。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已经迅速行动,打击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如何将打击非法交易常态化、机制化,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持续发力。
管住嘴,需要正其心。革除食用“”的陋习不仅需要法治的约束,更需要我们在生活观念和消费习惯上来一场革命。人类与野生动物如何相处,法律提出了负面清单。我们更应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时刻警醒自己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性。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次对野生动物的伤害都可能引发不可预知的后果。“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不仅是抗疫时期的社会共识,更应成为我们永恒的信条。疫情终会过去,但我们必须铭记教训,时刻警醒自己不再重蹈覆辙。我们也应该倡导更多的人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行动中来,共同守护我们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