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湖北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计划启动
近日,湖北省宣布了一项重要的环保行动:计划分两年三批完成该省长江流域79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全面禁捕工作。这一决定旨在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持湖北“千湖之省”的生态优势。
据悉,第一批9个保护区的禁捕工作已在2017年8月前完成,第二批30个保护区的禁捕工作也已在2018年1月前顺利推进。第三批的40个保护区禁捕工作也将在明年8月前完成。这一行动不仅体现了湖北省对于环保工作的决心,也充分展现了对于长江流域生态平衡的重视。
具体来看,首批禁捕的保护区包括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清江中上游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这些区域都是长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由于长期的过度捕捞和环境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持续衰退,物种濒危程度加剧。实施全面禁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为了顺利推进禁捕工作,湖北省要求各地农业(渔业)主管部门停止发放列入禁捕保护区名录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在今年内停止所有列入禁捕范围内保护区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件的年审。还宣布将停止对禁捕区域内的渔业捕捞活动发放燃油补贴资金。这一措施将有效地遏制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
湖北省还要求各级要核查统计保护区内捕捞渔民和渔船的情况,并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来解决退捕渔民的转产和生活问题。这一举措旨在最大程度地维护退捕渔民的合法利益,确保他们顺利转产和就业。此举无疑将为解决渔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带来积极影响。地处长江之腰的湖北拥有长江岸线长达一千多公里是三峡工程所在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承担着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此次行动无疑将对其发挥重要作用保护长江水域生态环境造福沿岸民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