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瞅浑家跳河后约人夜宵!
鲍某目睹妻子朱某跳河却选择袖手旁观,甚至在现场徘徊了十分钟后离开,之后更是报警谎称妻子失踪。最近,浙江海盐县法院以涉嫌蓄意罪对鲍某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事情发生在8月15日,一具女尸在海盐盐嘉塘桥下的河里被发现。警方确认死者为朱某,其丈夫鲍某在18日到武本派出所辨认尸身并接受调查。朱某的哥哥朱明也提供了关键证据,揭示了鲍某与朱某之间的纠葛。
在监控视频中,朱明看到了妹妹与鲍某争吵、打架的情景。他想起妹妹曾向他抱怨鲍某用她的钱还赌债,两人经常因此发生争执。为了弄相,朱明向警方提供了事发时鲍某驾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记录等证据。
警方结合朱明提供的证据和事发时的路面监控,将此事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并对鲍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据调查,鲍某与朱某于今年1月结婚。8月12日晚,两人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后,朱某驾车回家,途中与鲍某发生争吵、扭打。朱某下车后,鲍某驾车追上她,但她拒绝上车。鲍某选择开车离开,不久又掉头找到朱某。朱某站在桥边,看到鲍某后翻过栏杆跳入河中。而鲍某并没有进行救援,而是在现场徘徊了十分钟后离开。
海盐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虽然鲍某声称自己喝醉了记不清当晚的情况,但从路面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记录来看,他在驾车时表现稳定,没有出现醉酒状态下常见的状况。因此推断他在饮酒驾车时意识清醒。针对鲍某是否看到妻子跳河的问题,监控视频显示他直接驶向跳河地点,没有犹豫。结合公安侦查阶段鲍某的供述以及他对伙伴的表述,推断他确实看到了妻子跳河却没有采取救援措施。
据报道称,鲍某在回家后曾与朋友蒋某一起吃夜宵。蒋某觉得鲍某状态不对,询问他原因时他只说“事情有点大”,闷头喝酒。后来在与伙伴饮酒时提到似乎看到有人在黄桥上掉下去。检方认为,鲍某的谩骂和殴打刺激了朱某的自杀行为。作为丈夫,他具有《婚姻法》规定的救助义务以及前期行为引发的救助责任。他没有主动采取有效救援措施而是选择逃避,纵容了朱某的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他的行为构成了不作为的故意罪。海盐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和事实认定,对鲍某做出了一审判决。